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应该深刻明白增值税价外税的属性如果直接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显然增大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多交了冤枉税。
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应该深刻明白增值税价外税的属性如果直接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显然增大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多交了冤枉税。
13. 计税依据的纳税计划
纳税计划思路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1命令)。
前面给大家分享了基于个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计划现在分享基于消费税的纳税计划。为了淘汰学习的枯燥性不再一连性公布纳税计划系列专题而是距离性公布。距离期间举行其他内容的原创财税分享以满足差别读者的需求。
这种情况属于正确盘算消费税额的问题在外洋纳税人盘算泛起错误税务机关会给予指出多缴纳的税款也可以退回或者抵扣以后月份的消费税额。在我国虽然也有这种划定可是在详细实践中因追回成本过高得不偿失。因此纳税人因盘算错误而多缴纳的税款并不总是能够退回的纵然能够退回其中所涉及的人工成本、资金占用成本、与税务机关谈判成本、举证成本等都是庞大的所以在盘算阶段就根据税法例定合理盘算不多缴纳税款也是一种纳税计划的方法。
政策依据
(文中部门图片泉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见告删除)
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增值税税款不应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的划定销售额不包罗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没有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情况在盘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
其换算公式为:
纳税计划图4-2
这个计划较为简朴就不用举例说明晰。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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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1993年12月13 日颁布国务院令〔1993〕第135号2008年11月5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集会修订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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